海南史志馆拟采购一批LED拼接屏模组,用于更新展厅大屏部分区域,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专业公司参与竞标。
一、预算金额:2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如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需提供厂家授权书或经销商资质。
三、投标程序
投标人提交《参与投标确认书》(格式自拟)后领取邀请函,需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相关资质。
四、采购清单
▲要求提前现场勘探。所投产品为国内一线品牌。投标人须将更替下来的模组应修尽修后更新大屏其他损坏区域和备用。报价中须含所有配套设备以及人工安装调试维修费等全部费用。
五、质量保证
1.所有货物必须是在中国范围内合法销售,原装、全新,符合国家及该产品的出厂要求。验收时供应商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手册和维修手册以及其它应有的单证。2.供应商所交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3.设备在安装使用3个月内,若因产品质量问题,故障连续发生3次(非人为),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新设备(或退货),更换后的产品应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保修期;若为退货,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回所收采购人全部货款,且承担由退货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六、售后服务
1.供应商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承诺做好保修等服务,保修期由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若设备发生故障,供应商在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5分钟内电话响应,2小时内到现场检修(不可抗拒力量除外)。2.如供应商 3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七、评标办法
海南史志馆组织评标小组,综合评选出预中标单位,经史志馆会议研究后确定中标单位。
八、其他
(一)提交《参与投标确认书》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12月8日下午17:30
(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上午9:00
(三)开标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72号海南史志馆会议室
(四)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898-65380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