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史志馆三楼观众休息室前台部分招租公告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5-25 11:00:33 浏览次数:3164930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为确保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经研究,我单位决定将海南史志馆三楼观众休息室前台部分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一)本次公开招租房屋为:海南史志馆三楼观众休息室前台部分,使用面积约为40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自移交之日起算。如本馆因业务发展需要使用该场所,将无条件收回(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
(三)服务范围及营业时间:根据观众休息室需要提供茶饮服务,营业时间须与海南史志馆开馆时间一致(每周二至周日9:00-17:00,节假日正常开馆)。承租方至少安排1名固定人员负责观众休息室服务工作,包括现场卫生、安全等。
二、竞租须知
(一)竞租方式:采用现场公开竞价方式。
(二)竞租对象:竞租人为境内外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租金底价为0元,竞租采用密封报价、现场拆封公开报价方式,报价上不封顶,以租金出价最高者中标。如果竞租最高价多方等同,可由最高报价者再次竞租,直至只有一名最高价为止。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四)竞租方可在报名前自行到现场踏勘,确定参与竞租后,缴纳竟租保证金2000元。竞租会结束后,未竞得者保证金15个工作日内无息如数退还;竞得者保证金用于抵交履约保证金。
(五)竞租方需在报名时间内向我单位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竞租意向人已知悉本次公开招租的规则,了解标的物现状及周边情况等所有信息。未缴纳保证金的报名者,视为放弃本次竞租。
(六)保证金缴交账户信息:
账户开户名:海南史志馆
账号:220102860920003671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口琼州大桥支行
三、特别约定
(一)承租人须在竞租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单位签订相关合同,逾期不签的,我单位将再行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承租期间,承租人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合法经营,自行承担风险,自负盈亏,债权债务自理。
(三)承租期间,承租人自行配备所需设备、负担相关费用(包括税费以及水电、维修等费用),并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承租人发生的内外事故和纠纷概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如承租人拟对房屋进行装修,应提前报我单位书面审批同意。
(四)承租期间,承租人不得损坏租赁物原有设施、设备,不得将租赁物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否则视为违约。我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五)承租期间,承租人一年内无故停业累计达5天的,我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承租人拆除或损坏其装修时附着在地面、墙壁、天花板上的装饰、装修材料后需恢复房屋原状,其他动产及设备由承租人自行处理。
四、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参与竞租确认书》(格式自拟)。
(二)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人员相关证书。
(三)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竞租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5月31日
竞租时间:6月1日上午9:00
竞租地点:海南史志馆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898-65380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