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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传略】清正好官——邢宥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3-24 17:34:47 浏览次数:3466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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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来,琼岛福地地灵人杰、人才辈出,明代都察院左佥都御史邢宥便是其中之一也。其一生为国为民,光明磊落、刚正不阿,与丘濬、海瑞一同被誉为海南三贤。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代清正好官——邢宥。



邢宥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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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立志

邢宥(1416—1481年),字克宽,号湄丘,晚年自号湄丘道人。明永乐十四年重阳生于琼州文昌邑水吼村(今海南省文昌市文教镇水吼村)。邢宥自幼勤奋好学、天资聪明,10岁便作《勉学》诗,在幼时已怀抱治国齐家之大志。


从政生涯

他一生中先后经历了七代皇帝(成祖、仁宗、宣宗、英宗、代宗、宪宗、孝宗),邢宥为官从政时,正是明朝从鼎盛走向衰落的时期。他的从政生涯也从观政刑部、监察御史、知府台州、左都御史,到出巡福建、辽东、河南后改任苏州知府,陟参浙藩,连升都宪,巡抚东南。然而,在55岁事业如日中天之时,却急流勇退,告老还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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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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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宥功绩突出的主要有二点:一为出巡江苏、浙江整饬盐务,严禁贩卖私盐,而使盐赋无损,厥功至伟;二为在苏州知府任内,适逢苏州大水灾,邢宥开仓赈米,救活饥民40余万人。


1、实事求是  公正无私

明朝时期,中国社会商品经济就有了相当的发展,海上贸易发达,沿海地区私商活跃,走私活动猖獗,倭寇横行,给人民财产和国家安全带来很大的危害。明政府“因噎废食”,厉行海禁,不遗余力打击倭寇和走私,甚至“片板不许下海”,断送了沿海人民海上谋生的活路,许多人或被迫出洋,或落海为寇。在剿倭行动中,沿海百姓被当作倭寇而错杀的事件时有发生。

景泰二年冬,邢宥出巡福建。巡海官员抓获犯禁入海的几千名民众,诬之为盗而判处死罪,枭首示众。临刑时,痛哭呼冤之声震天动地。可是,在场官吏无动于衷,只有邢宥怀疑这是冤案。他坚决主张缓期执行。一个月以后,果然抓到真盗。邢宥此举不仅挽救了几千名民众的性命,更是对不合时代发展潮流的海禁政策的无声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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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畏强权  铁面无私

代宗景泰元年,有人告官称太监王振家人孙太安盗匿其钱财。邢宥与锦衣卫官于信受命审理此案。于信主张立即没收孙太安的家财,并且威胁邢宥说:“不然,祸立至”。邢宥不为屈服,理直气壮地反驳道:“无其实情,而反致于法,是我杀之也。”( 如果不是事实,却反倒将其正法,难道不是等同于我杀了他吗?)经过多方细密查证,纯系诬告。最终,被诬告的20 多人无罪释放。邢宥任都察院左都御史期间,嘉奖贤明之官吏,惩处贪官污吏和无所作为之徒,共罢黜不称职的属吏170 余人,可谓铁面无私、不畏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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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心系百姓  事必躬亲

邢宥做事十分认真负责,所接案件必亲自过问。对重大疑难案件,不管遇到何种阻力和威胁,都会一查到底。而对老百姓碰到的困难问题,也会当机立断予以解决。如他任苏州知府时,遇上大水,灾荒遍地。他来不及请示,便擅自开仓赈灾(在当时这可是死罪),救活灾民四十余万口。当时有人据此事对他发难,他回答:“民命在须臾,奏允而后给,则不及矣,专撤之罪吾自当之。”(百姓的生命受到威胁,生死存亡之际我按照正规流程上报获得允准后再发放粮食,必然是来不及的,这专断独行之罪我承担便是。)

邢宥替民做事,刻不容缓,惩处贪污,毫不留情,真正实现了为官一世、造福一方的崇高理想。他也博得了百姓的尊敬和爱戴,人们通过各种形式表达这种感情,编成民间喜闻乐见的小说、戏剧、传说等,至今依然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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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宥墓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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