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海南省关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暂行办法》出台,有力促进了跨境投资自由便利,海南自贸港跨境资金流入大幅增长。截至2021年底,海南自贸港已落地QFLP基金45支,注册资本共计51.13亿美元;QFLP基金管理企业15家,注册资本共计4.4亿美元。
下面一起来看下,海南自贸港QFLP政策具有哪些优势和亮点:
01免联审
“免联审”,登记注册简便高效。不设联审机制,企业申请设立流程较短,所需提交材料较少。
02“七不得”
“七不得”,实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QFLP基金的经营范围采取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明确了“七不得”。同时通过采取例外的方式为QFLP基金投资二级市场股票和进行企业债券交易的部分投资标的预留了空间。
股权投资企业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在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投资;
2、二级市场股票和企业债券交易,但经过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管理部门认可的投资标的除外;
3、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交易;
4、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
5、挪用非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6、向非被投企业提供贷款或担保;
7、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事项。
03零门槛
“零门槛”,准入要求全国最低。根据《QFLP暂行办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的登记注册无最低准入门槛要求。
04“无差别”
“无差别”,内外资平等待之。《QFLP暂行办法》对内外资QFLP管理企业的要求一致,且明确允许“内资管外资”和“外资管内资”的业务模式,灵活性较高。
05优惠多
“优惠多”,配套支持政策力度更大。《QFLP暂行办法》从个人所得税、配套优惠措施和园区落地奖励等方面明确了优惠政策,同时省金融监管局将积极推动QFLP业务纳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将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