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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党的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

第四章党的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

中共琼东、乐会县委在执政过程中,特别重视党的自身建设,采取一 系列措施加强党的建设,不断进行自我整顿,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使党在 土改和合作化运动中较好地发挥了领导核心作用,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 利开展。琼东、乐会县委还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民主政治建设,充分调动 了各方面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一、党建工作的开展

党内思想教育和组织整顿

琼东、乐会县解放后,党的各级组织先后建立健全。琼东、乐会县委 认真开展党建工作,从思想上和组织上不断整顿党的基层组织。

在土改运动中,琼东、乐会县委采取轮训党员的方式开展整党活动, 使党员过好“土改关”。通过整党,纯洁了党的基层组织,提高了党员质 量,涌现出大批立场坚定、工作积极、联系群众的优秀党员。整党活动分 为3个步骤进行:一是学习党员标准的各项条件;二是进行党员登记;三 是鉴定审查处理。琼东县参加第一批整党活动的9个乡、21个支部、132 名党员中,起好作用的党员有64人,占41%。起坏作用的党员有28人, 占21%,其中有内奸分子、国民党的保甲长、征收员、士兵,有严重的敌我 不分、丧失立场的阶级异己分子,有违法乱纪恶霸作风严重者。对这些起坏作用的党员,全部处理出党。

在合作化运动中,琼东、乐会县举办农村党员训练班。参加训练班的 党员占农村党员22.1 %。训练班学习的内容有3个方面:一是毛泽东关 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论述;二是中共七届四中全会决议;三是党的基本知 识,特别是党在农村组织建设的基本知识。通过学习,掌握思想武器,开 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之后开展“三查”:查根源,查害处,查如何克服。党 员训练班取得了较好效果。一是通过学习毛泽东的指示,使党员深刻体 会到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性,认识到“全面规划、加强领导”是农业合 作化的正确方针,批判了“左”倾和右倾思想,明确了党的阶级路线,明确 了什么人可以当农业社的骨干,明确了合作化大发展的意义。乐会县乡 支部书记薛献锦说:“我明确了合作化的任务和方向,回去一定领导好合 作化工作,不再像以前那样不安心工作了。”二是通过学习四中全会决议, 联系实际,对照自己,暴露了党员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如有人认为土改搞 过了,没有敌人了,产生了轻敌麻痹思想;违法乱纪,作风粗暴,脱离群众; 党性弱,不交党费,在工作中不起带头作用;怕苦怕麻烦,不愿意当社干部 等。琼东县党员甘汝兰不愿意当农业社社长,通过学习,认识到带领群众 走合作化道路是共产党员的职责,他说:“这个社长我不但要当,而且要当 好。”三是通过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听取先进党支部的经验介绍,树立了 “党要管党”的思想。

在党的思想建设中,琼东、乐会县委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进行经常 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提高党员的政策观念和纪律观念。琼东县党 员区干部符国明、王元禄对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疾苦漠不关心,官僚作风严 重。1955年7月,琼东县委作出《关于展开批判符国明、王元禄思想的决 定》,在全县党员中开展对符国明、王元禄错误思想的批判,要求广大党员 和干部关心群众生活,克服消极怠工行为,加强群众观点和工作责任心, 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做好当前的各项工作。

琼东、乐会县委十分重视政治宣传工作。为了及时、全面、准确地宣 传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党员、干部和群众, 组织、鼓舞、激励、推动他们投入社会主义建设,1956年6月和9月,琼东、 乐会县委分别创办县委机关报《琼东报》和《乐会报》。县报主要面向农村,以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为对象,突出农村工作和农业生产的宣传。县 报在加强党建工作、促进社会主义建设、推动各项社会事业的进步中,发 挥了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反“地方主义”

1952年,琼东、乐会县委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和海南区党委指示,开展 反“地方主义”斗争。

1952年6月,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广东问题时,有人提出广东在 土改上右倾和干部政策上有地方主义错误。之后,中共华南分局召开扩 大会议,广东省委负责人作了检讨,并主动承担了责任。是年夏,广东开 展反“地方主义”斗争。此时,有人指责海南土改进度慢,是搞“和平土 改”,批评海南区党委第一书记冯白驹搞所谓“地方主义”,错误地对他进 行批判。这样,一场结合土改进行的反“地方主义”斗争在海南各地开展 起来了。

对海南的土改工作,广东省委提出了“依靠大军和南下干部挂帅”的 口号,并派人到海南担任党、政、军主要领导工作。海南进行土改整队,对 各市县领导进行调整,琼东县委由南下干部王青奇任第一书记,原县委书 记王统进改任第二书记;乐会县委由南下干部陈介山任书记,原县委书记 符子才改任副书记。在土改期间,琼东、乐会两县县委、县政府合署办公, 由王青奇总负责。

王青奇到职后,立即召开琼东、乐会县乡以上干部大会,对土改整队 工作做出部署。他强调土改整队是反“地方主义”的“第一件大事”,必须 坚决抓紧抓好。1952年7月10日至24日,琼东、乐会县进行土改整队。 土改整队对象包括:土改工作队正、副队长;县委及县委的部长、区委书 记;正、副县长,县人民政府各科长,公安局长,区长,法院院长;有突出问 题的财经企业部门的主管人员及其他区级干部。整队后,以上职务中的 正职基本上由大军和南下干部担任。原县、区、乡干部被视为“旧基层”, 大多被撤换下来。琼东县区、乡干部有19人被清洗回家,有些人回家生 活无着落,只好在嘉积街头流浪。大批大军和南下干部参加土改工作队, 原工作队员80多人被清洗出队。整队后,琼东和乐会的县、区、乡三级党

1952年8月和1953年春,整队后的琼东、乐会工作队重新下乡搞土 改。由于工作队过分强调大军和南下干部的作用,忽视保护本地干部的 积极性,使各项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土改工作队下到乡村后,重新扎根串 连和组织阶级队伍,把经过长期革命斗争考验的共产党的支部、老党员, 一律视为“旧基层”,不但不依靠,甚至还歧视,严重脱离了基层干部和广 大群众。大军和南下干部认为本地干部队伍“严重不纯”,进行了清洗甚 至乱斗乱杀。解放前就参加革命的许多老同志被斗争。特别严重的是琼 东县发生了影响很大的“吴雄山案”。吴雄山是琼东县一区孟里乡人。 1928年起曾在嘉积镇当过国民党警察、副警长、警长,杀害过革命人员。 1940年弃暗投明,改过自新,带十几条枪起义参加革命队伍,并向党组织 彻底交待了自己的历史问题。他在1942年潜人日伪嘉积维持会,智取嘉 积镇日伪势力分布图,为共产党组织开展反敌锢奸工作提供准确情报。 日军恨之人骨,疯狂报复,到孟里乡焚烧了吴雄山的房屋。他因此受到县 民主政府褒奖,被提拔为科员。是年,他加入中国共产党。解放后,他任 琼东县人民政府工商科长兼县贸易公司经理。在土改中,有人举报吴雄 山嫖娼^吴雄山参加革命前的行为也被追究,两罪并罚。王统进、李蕃 春、李学校、王实光、张缘栋等大批本地干部反复提出异议,认为吴雄山属 起义人员,其起义前的历史问题应按有关起义人员的政策对待,不应追 究。但是,1953年8月,吴雄山仍被定性为“反革命骨干分子”执行枪决。

在土改中出现这些过“左”的行动和乱斗乱杀的现象,引起本地干部 不满。他们有的相聚在一起议论,有的在会议上提出不同意见,有的给上 级写信反映情况。县委领导认为,这些行为是反对大军和南下干部挂帅, 是闹“地方主义”,于是开展反“地方主义”斗争。海南区土改委发出指 示:“对不依靠大军、阻碍运动、一时思想搞不通的,坚决调开或降职。”琼 东县委第二书记、乐会县委副书记兼县长被责令反省,收回组织配发的枪 支,在大会上斗争,之后又降职安排使用。琼东县委一位常委兼财政科长 被斗争,并管制两个月。琼东县委还有另一位常委和县人民政府秘书也 被大会斗争,并被收回枪支。凡是坚持实事求是,不说假话,不愿盲目跟 着别人反对所谓“地方主义”的干部群众,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批判处分和



警告。这次反“地方主义”制造了一批冤假错案。

经过历史的沉淀,回首解放初期琼东、乐会党内开展的反“地方主义” 斗争,本来是工作上的某些不同看法和党内的不同认识,却将其上纲上线 当作“地方主义”进行批判,伤害了一批干部,造成了严重后果。在海外侨 胞和港澳同胞中也产生了不良影响。这对琼东、乐会县党政工作、经济和 社会事业的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

中共琼东县第一次代表大会

1956年,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开始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 道路,并筹备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为了总结解放6年 来的工作经验,规划未来几年的工作任务,迎接党的八大召开,1956年6 月5日至10日,中国共产党琼东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嘉积镇召开。出席 大会的正式代表144名,列席代表44名,正式代表占代表总数的64%。 吴俊民代表县委向大会作题为《关于合作化和生产运动》的总结报告和 《集中力量,突出中心,彻底贯彻大包工,进一步把整社运动推向新高潮》 的动员报告。代表们学习毛泽东的《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中共七届四 中全会决议和广东省委、海南区党委关于召开县党代会的指示精神。经 过充分讨论,大会审查批准县委的总结报告。大会明确1956年的整社和 生产工作任务,选举产生中共琼东县第一届委员会,吴俊民为书记,曹彦 珠、赖敬之为副书记,李学校、林明轩、李业桐、阎学魁、陈文选、冯连瑞为 常委。大会还选举产生县委监察委员会。

为了开好大会,县委成立大会筹备委员会,组织党员上党课,讨论县 委报告草稿,提出补充和修改意见;做好到期候补党员的转正和犯错误党 员的撤销处分工作;指导党支部选好党代会代表和写好大会提案,正式提 案共70项225宗,为大会的顺利召开做好充分准备。

大会是在充分发扬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进行的。代 表们发挥了高度的责任心审查县委报告,肯定县委在社会主义改造、领导 生产和组织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通过把整社、包工包产和定额管理作为 当前全党的中心工作,还对县委的工作错误提出了严厉批评。代表们认 为,这些错误主要有:贯彻党的政策存在着片面任务观点;领导方法一般化,没有根据地区的不同特点加以有针对性的具体指导;没有全面、完整 地贯彻执行“以粮食生产为主、发展多种经营”方针,对群众的生产、生活 关心不够,对群众的呼声听得很少;在培养和使用干部上做得很差,使用 多、教育少,批评多、表扬少,增加压力多、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少;在整社、 实行包工包产、定额管理工作中,没有切实贯彻全党动员、书记动手、社主 任动手的方针;领导工作做不到全面兼顾,强调农村中心、农业中心,对城 市工作、部门工作尤其是财经工作重视不够等。

县委的工作报告提出今后的工作意见。一是为了保证90%以上的社 员增加收人,必须以整社作为当前的工作中心,完整地贯彻“以粮食生产 为主、开展多种经营”的方针,集中力量,全党动员,书记动手,社主任动 手,切实把包工包产、劳动定额、五天一安排和个人计件工作做好。二是 根据目前的生产情况,对农活的安排以兴修小型农田水利为主。三是加 强部门工作,工会、青年团、妇联会、监察、组织、宣传、垦殖场、农场的工作 都要切实抓起来。

大会通过了《琼东县七年农业工作规划(草案)》、《琼东县1956― 1962年工业发展规划(草案)》和《琼东县1956、1957年及第二个五年计 划期间的建党规划》。

中共乐会县第一次代表大会

1956年6月7日至11日,中国共产党乐会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在中原 镇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120名。符昌文代表县委向大会作《关于一 年来(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上半年)的工作总结报告》。会议还听取 蔡会成作《关于党的监察工作问题》的发言、何友信作《关于当前农副业 生产与整社问题》的发言、卢鸿钦作《关于财经问题》的发言。大会通过 《中共乐会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决议》和《乐会县1956年至1957年农业建 设规划(草案)》,选举产生中共乐会县第一届委员会,符昌文为第一书 记,何友信、蔡会成、卢鸿钦为书记,郭振西、韦智为常委。

符昌文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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