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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巩固人民政权的斗争和土地改革

第一宣:巩固人民政权的斗争和土地改革

新中国成立后,国内外反动势力不甘心失败,不断以各种方式进行捣 乱和破坏,妄图推翻新生的人民政权。中共琼东、乐会县委在人民解放军 的大力支持下,领导两县人民开展剿匪斗争、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运动, 围歼国民党武装特务,进行城乡社会改造,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稳定 了社会秩序,为进行土地改革和恢复国民经济创造了有利条件。土地改 革的开展,废除了封建土地制度,改变了封建生产关系,促进了生产力的 发展,人民政权因而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一、剿匪和镇压反革命运动

剿匪斗争

琼东、乐会县解放初期,国民党党政军机构人员除被歼和外逃的以 外,还存在一部分有计划遗留下的土匪武装。他们退避到边远山区和农 村,乘人民政权刚刚建立尚未稳固之机,打家劫舍,杀人越货,破坏基层政 权组织,扰乱社会治安,严重威胁人民政权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据当 时统计,琼东、乐会县窃据山林的土匪有800多人。在琼东县,国民党军 政人员庄正等组织所谓“琼文边区剿匪指挥部”,在琼东、文昌两县交界处 进行武装窜扰活动。国民党琼东县地方武装大队长李瑞卿带领其下属刑 警队、警察队、自卫队,并纠集以家谋等为首的股匪400多人,在修智乡、

嘉会镇、大弄沟等地活动。土匪疯狂偷袭第三区区公所,打死革命人员卢 家福,并在嘉积镇绑架解放军通讯员。琼东县还有22名匪徒在修智乡、 嘉会镇的牛角、马岭等地活动;12名匪徒在大路、烟塘一带活动;东山炮 楼5名残兵在崇义乡、山口岭活动。在乐会县,国民党县参议王世琼纠集 150余名匪徒在黄思岭成立所谓“乐会县政府”,自封县长政府”内设民 政科、财政科、军事科,下设5个“乡公所”。“县政府”公然在龙江、文市 等地张贴布告,造谣惑众,扰乱人心,其活动范围有南河乡的黄思、坡头等 村,乐中乡的山仙、田力等村,博爱乡的文魁岭、长坡等村,恣意勒索钱粮、 抓捕人质、拷打群众。乐会县的顽匪还有10多名在博爱乡岭脚村活动, 梁干生等率200多名在文堂乡白石岭活动,许多溃散后潜伏在各地乡村。 这些土匪既狡猾又嚣张,竟在新桃乡荔枝林假造墓群,诈称众匪已死,企 图逃脱追捕。土匪团伙颜振鑫等流窜到定安县岭门墟,杀死杀伤百余名 群众之后大肆劫掠。

1950年5月12日,琼崖区党委作出关于剿匪工作决定,要求根据中 共中央关于剿匪“必须军政结合、剿抚兼施”的原则和上级制定的“军事 进剿、政治瓦解、发动群众”三者相结合的方针,军事政治双管齐下,加速 瓦解敌人。根据琼崖区党委的指示,琼崖纵队司令部于5月作出《关于剿 匪工作的决定》,成立琼崖纵队剿匪总指挥部。东区由琼崖纵队第三总队 负责进剿,该总队第三团负责进剿琼东、乐会、万宁3县的匪徒。琼东、乐 会县人民政府紧密配合第三团,开展剿匪斗争。

琼东、乐会县的剿匪斗争,经过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50年5月至1951年4月,为全力以赴进剿股匪阶段。 其中1950年5月至7月是重点清剿时间,经过清剿,琼东、乐会县7股土 匪全被摧毁或击溃。

琼东县对土匪采取军事打击与政治争取相结合的方针。县人民政府 通过各种社会关系与土匪家属联系,做思想工作,动员家属去劝降,瓦解 土匪。县人民政府多次发出布告,敦促土匪改恶从善,悔过自新。凡是主 动来登记的土匪均由人民政府干部甚至县长亲自接见并给予妥善安置。 这样,琼东县形成群众性的劝降土匪高潮。县城一位妇女冒着生命危险 到土匪驻地,反复宣传人民政府对投降人员的宽大政策。土匪纷纷要求她帮助联系向政府投诚,其内部迅速瓦解。李瑞卿、家谋等部土匪大多出 来投诚。对执迷不悟的残匪,琼崖纵队第三团、琼东县解放队在民兵的配 合下,使用军事打击手段清剿,打死土匪9名,生擒7名,4名出来投诚。 在清剿中,缴获步枪16支、驳壳枪4支、曲枪2支、轻机枪1挺、冲锋枪2 支、半自动步枪2支、各种子弹百余发®。

琼崖纵队第三团在乐会县猛勇队的配合下,在剿匪斗争中发动了凌 厉的军事攻势。乐会县剿匪大军击毙了匪秘书等12名匪徒,俘获了匪乡 长等120名匪徒,匪县长王世琼等12名匪徒出来投诚。梁干生等22名 匪徒逃脱。在清剿中,乐会县缴获武器长短枪37支、各种炮筒48支、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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