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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党的思想、组织和培养干部

第一节

整顿党的思想、组织和培养干部


  一、党内思想教育和组织整顿

  1951年秋至1954年春,海南区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通过的《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定》精神,在农村结合土改运动,在城市结合“三反”运动,大力整顿党的基层组织。

  城市的整党,主要是海南区直属一级机关的整党。在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纲和进行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后,转人向组织交代历史问题和政治问题;然后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重点问题,进行典型批判;再进行党员登记;之后转人整队和审查处理。整个过程自始至终贯彻“不追不迫、思想从严、处理从宽”的方针。区直属一级机关共有党员512人,参加整党的451人,分别对69人作了不同的处理。

  农村党组织从1951年9月至1954年3月先后进行两次整党,即初步整党和深入整党。初步整党结合土改运动的两个阶段展开,即第一阶段的清匪反霸、退租退押和第二阶段的划分阶级、没收征收、分配土地和斗争果实、土改复查进行。通过群众运动,逐步深入摸清每个支部和党员的情况,分清敌我界限,解散为坏人所掌握的支部,清除坏分子出党。深入整党是在土改结束后,以县为单位,采取轮训党员的方式进行。大体分为3个步骤:一是学习党员标准的8项条件;二是进行党员登记;三是鉴定审查处理。参加初步整党的党员有5106人,占党员人数的85.44%;参加深入整党的党员有4076人,占党员人数的68.21%。两次整党共解散农村党支部15个,占农村支部总数694个的2.16%;被处理出党的党员679人,占农村党员总数5976人的11.36%;受各种纪律处分的454人,占农村党员总数的7.6%;共处理党员1133人,占农村党员总数的18.46%。

  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5县和农垦系统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参加初步整党。1953年下半年,山区9个县,即自治区5县加崖县、陵水、昌感、屯昌4县,利用农闲时间分别集中党员到县城进行整党训练,参加整党的党员920人(原有党员1120人)。考虑到少数民族的具体情况,尽量缩小处理党员的面,主要采取教育和提高的方针,只处理党员16人。农垦系统参加整党的党员814人(原有党员1416人),分两批集中到党校培训,共处理党员43人。

  二、大力培养党的干部

  在整顿党的思想和组织的同时,海南区党委非常重视干部的教育与培养。区党委书记冯白驹亲自到北京请示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后经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同意,决定成立南方大学海南分校,冯白驹兼任校长。校址设在原私立海南大学校内。分校从1951年4月9日正式开学,学员1086人。到1952年底学校停办时,共招生4期,培养干部2786名,基本上满足了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

  与此同时,成立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干部学校,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王国兴兼任校长,分期分批培训自治区各县、区、乡干部。到1954年5月初,共训练了294名区、乡干部。他们还选派175名干部到中南民族学院、中央民族学院学习,加快对民族干部的培养。此外,抽调1100多名区、乡骨干到自治州党校、干部学校参加短期业务培训和理论学习,为民族地区培养党的干部。

  为加强和提高海南干部的整体素质,海南区党委在下大力气培养本地干部的同时,还请求中央和上级选派优秀干部来海南工作,改善海南干部队伍结构。华南分局和广东省政府除海南解放之初派来200多名紧缺的财经干部外,还派出其它各方面的人才,仅1952年七八月就派来干部270多人。这些干部后来大都成为海南各部门的领导和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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